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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章 大地上洒下斑斑血迹


  
  燕太子丹被杀后,高渐离改名换姓,隐匿民间,度过一段苦楚酸涩的日子,但他却从中品尝出几多甘甜。

  “大王,华阳公主已经三天没吃没喝了。”太监向秦王跪奏道。
  “嗯。”秦王答应得很随便,像没事似的,可是他心里却很不平静。起初,他觉得女儿太不自量,竟要跟老子较量,不吃不喝,以死相挟。那好,看你能饿几顿?于是,父女俩就较上劲了。
  他知道女儿的意思,要他兑现他的诺言:攻下燕国就把高渐离找来。可是现在燕国已灭,高渐离却不知所终,他实在无法向她交待。他想先拖一拖,也许拖到把高渐离找到,也许拖到她把高渐离忘掉,可是……
  他也想过干脆不理,你要死就死,宫中死个把人算什么。可是他放不下这个心,这不仅仅因为是他的女儿,更主要的还是那个怎么也拂不去的玉姬的影子。说来也怪,她死去已十七八年了,怎么还缠着他。夜里,常常入梦;白天,冷不丁竟冒出一两声她甜甜的话语。他知道,她是太爱他了。可是他呢,堂堂一国之君,身边美女无数,特别是攻下韩、赵诸国之后,掠来大量绝色女子充实后官,但不知怎的却难以忘记她。因为死去多年的她,他不止一次失态,只要一想起,他都觉得自己太可笑。
  那次楚国使臣送来楚王的妹妹,真是一个少见的美女,一见到,他就难以自持,在御花园散步时,忍不住搂着她的腰狠狠地亲了她一口,还说:
  “玉姬,你真美。”
  楚王的妹妹愣住了,慌忙跪下纠正说:
  “陛下,妾名楚云云,就叫云儿就是。”
  “啊!”秦王也愣了一下,忙纠正说:“对,云儿你真美。”
  楚云云才进宫不知道玉姬的事,也就不在意。
  可是王后那里就不行了。那次,他正在她身上捧着她的脸亲,口中却不停地喊:
  “玉姬,玉姬,我的好人儿……”
  正在亢奋与甜蜜中的王后听他喊着另一个女人的名字,她不干了,身子一扭,竟把他颠了下去。他真想抽剑杀了这个破坏自己美好兴致的女人,但一想到她身后占据朝中重要位置的她的父亲和几个兄弟,他忍下了,但从此再不去她的寝宫。
  这类笑话他还闹过许多次。
  要是真的把她的女儿饿死了,她会饶过我?迷信鬼神的秦王不敢再想下去,赶快吩咐:
  “摆驾后宫。”
  走进华阳公主的小院,他发现母后早就来了。见过母后,然后握着女儿枯瘦如柴的小手问道:
  “女儿,你怎么了?”
  “你看看,把她给饿成什么样子了?”女儿闭着眼睛没开口,母后先说了,而且口气有些埋怨,他只有听着。
  “我知道你忙,可是再忙,也不能不管自己的女儿呀?听说,两三个月了,都没过来看看……”
  他怕母亲没完没了地说下去,趁她稍停的当口,转向公主身边的宫女:
  “公主今天吃了些什么没有?”
  “大王,公主已三天三夜什么也没吃了。今天送来的银耳羮汤、莲米稀饭、鸡肉粉丝,都热过几次了,公主不吃。”
  “快去热了端来。”秦王命令着。
  “是。”宫女们应声退下。
  “你看看,这是为什么?人是铁,饭是钢,一顿不吃饿得慌,可一连几天不吃,能撑下去吗?我的好孙女,你也睁眼看看,你父王也来看你来了……”
  秦王俯下身来,轻轻叫了声:“女儿。”
  女儿只微微动了动嘴唇,表示听见了。但并未睁眼,只是从眼角边流出两滴亮晶晶的泪水。
  秦王见了,忙用他那粗大的手为她揩掉。
  莲子稀饭端来了。
  “公主,请用膳。”小宫女舀了半汤匙,慢慢向公主唇边喂去。
  但公主不开口。
  “孙女,你就张嘴吃点吧。”太后着急地说。
  秦王见了,从小宫女手中接过汤匙,重新在碗里舀了稀饭,用嘴尝尝,有些烫,又吹了几口,再尝尝,才送向公主唇边:
  “女儿,父亲给你喂饭了,你就尝尝吧。”
  母后感到惊奇,她从来没见嬴政有这么温柔体贴过。
  周围的宫女太监更是惊奇,他们平日见到的秦王总是板着面孔,动辄杀人。可是今天,居然这么慈爱。
  华阳公主是个绝顶聪明的女子,她跟父亲赌气,是要他兑现把高渐离找回来的诺言。一时找不到也该给自己一个回话,可他两个月不回话,连人影也见不到,所以只有用绝食来抗议了。今天,父王来了,又是慰问,又是亲自喂饭,也算自己胜利了。俗说见好就收,适可而止。要是赌翻了,父王发起脾气来,那可不是好玩的。想到此,她微微张口嘴,把父王送来的稀饭慢慢喝了下去。
  一连喝了三汤匙后才微微睁开眼睛,向父王深情地望望,用微弱的声音吐出一句话。
  “谢父王。”
  太后这才长长吁了一口气,从秦王手中接过汤匙说:
  “孙女儿,你父王成天够累的了,我来喂。”
  公主开始进食了,所有的人都松了口气。
  临走,秦王对公主说:
  “我要张榜各地,用重金悬赏,用不了多久,一定会把他找到。”
  秦王走了后,太后对着孙女的耳朵问道:
  “你父王说的那个‘他’,是不是就是那个姓高的乐师?”
  吃了大半碗莲子稀饭的华阳公主,已渐渐有了精神,她望着奶奶微微点了一下头,苍白的脸上飘过一团红晕。
  “这就神了,那么多医生都没看好的病,他弹弹唱唱就能见效,”太后似在自言自语,又似在问公主:“换个人来弹唱,不一样吗?”
  公主微微睁开的眼睛又闭上了。
  看着孙女瘦削憔悴的脸,太后心里一阵心疼,没娘的孩子实在可怜,连说个知心话的人都没有。她看出她有心思。
  都十七八岁了,怎么会没有心思?自己在她这个年纪,早已开怀,春风几度了。女人,只有女人才懂。不过,她觉得一个公主跟一个乐工,实在相差太远了,尽管他很不错,还对我们有救命之恩……她忽然想起有个外孙,年轻英俊,知书识文,吹拉弹唱也内行,不妨叫他来陪陪公主,将来亲上加亲,让那小子也有个发达的机会。想到这,太后便试探着问道:
  “我的小公主,看你成天这样,真叫人心疼。过两天,我对你父王讲讲,把你表哥叫进宫来,给你弹琴唱歌,让你的病体早日康复,你看好吗?”
  公主听了,也不回答,只把脸朝里一歪。
  一看那样,就知道她不愿意。太后也就不好往下说。
  她是过来人,她懂。一个女人只要把心许给了一个男人,就别想轻易动摇她。就拿自己来说吧,如果死后到了阴司,子楚、吕不韦、嫪毒……问她选谁?她会毫不犹豫地说:吕不韦。她怎么也忘不了与他度过的那些美妙的好时光。
  太后见公主歪过头去,双眼闭着,以为她真的睡着了,便把被子给她掖紧,悄悄地退出去了。
  太后刚刚出门,公主就睁大了眼睛叫侍候她的宫女剥水果,拿点心。她实在饿了,刚才,有父王和太后在,她不好放开吃。现在没人了,她可以肆无忌惮地吃了。
  她吃得很香,还不仅仅因为饿,更因为心情好。顽固的父王终于让步了,父王临走时的话给了她新的希望,她相信高渐离不久就会回到她身边来,而且,不仅仅以“医生”的身份。
  是另外什么身份?她说不清,但她有根据认为那是一种超过一般朋友的关系。根据就是他临走时最后的那个眼神。
  他到她卧室为她演奏那么长时间,从来没有与她正面相望过。只有那次,他们四目相对,时间那么短,短到只有一眨眼的工夫,而那目光中却留下了一串长长的回忆与思念,仅那目光就足以值得她等待一生。她细细分辨,那目光里有睿智,有英武,有深邃,有愤懑:还有惊异,有崇拜,有爱意,有依恋。千百种情绪都在那一闪之间传导到她身上。她觉得在这一瞬间竟发现一个可以信赖,可以托付,可以终身相许相依的人。
  可是他现在在哪里呢?
  如果华阳公主知道她日夜思念、苦苦等待的人眼下的处境,她一定会难过得昏死过去。
  燕太子丹被处死后,众门客群龙无首,眼看燕国复兴无望,便都纷纷散去。高渐离改名换姓,装扮成一个流离失所的农民,投在一家大庄主门下作佣工。
  这是一个略具规模的庄园,每天有百十个农奴上工。因连年战争,男人多当兵打仗去了,农奴中大半是妇女,还有一些老人和孩子。工头见高渐离是个壮实的中年汉子,便安排他挑粪。
  正是下种季节,地里农活单调而紧张:翻地、打窝、丢种、浇粪、盖窝。分工明确,环环相扣。
  高渐离虽是个精壮的汉子,但对农活不熟。挑粪看似简单,却也讲究技巧,会挑的人平平稳稳,粪桶里的水不簸不荡。高渐离挑起来就不一样了,桶里的粪水直晃荡,洒了一路。
  “怎么,你桶里有鱼在跳?”
  他知道是跟他开玩笑,并不计较。不过半天工夫,他便摸到窍门,桶里的粪水再也不跳了。
  但有种本事他却未能学到。
  看那几个老庄稼把式,赤着脚,挑起粪在地里往来穿梭,如履平地。而自己还穿着鞋,挑大半天下来,鞋底穿了,脚上划了无数道口子。
  他痛恨自己的脚太娇嫩。难道他们的脚不是肉做的?想到这里,他咬咬牙,把鞋子一撂,赤脚上阵,若无其事似的向那些土块踩去。开始时,脚板一阵痛,痛过发热,热后发麻,发麻后就再也没有什么感觉了,他心头一阵高兴。
  农奴的劳动又苦又累,但他们也善于苦中作乐,特别是有女人在,脚踩毛毛虫的尖叫,粪水溅在裤脚上的咒骂,相互揭露隐私的哄笑,为枯燥单调的劳动凭添了许多欢笑。她们多半是成年女子,有的已当了妈妈,说起话来无所顾忌,玩笑也开得放肆,还专会捉弄人。听,那大喉咙又在那边惊叫起来了:
  “喂,是哪个婆姨今天好不晓事,不干不净就出门,也不怕污秽了土地菩萨?”
  七八个妇女顿时便向她围过去,但见她们对地上指指点点,接着,就像一群麻雀似的叽叽喳喳闹了起来:
  “就是,红兮兮的。”
  “新新鲜鲜的,不知是谁。”
  “我没有。”
  “不是我。”
  “我刚过。”
  “我还早。”
  ……
  男人们好奇,也围了上去,原来是土地上几块血迹。大家轰然一笑,便散开了。有那迷信的,还扭头吐了泡口水。
  高渐离有些明白了,他虽然从未碰过女人,但活了这么大,这点事也是听说过的。女人,每月都有经期,有血流出,只是从未见过。今天头次见到,也算长了见识。他感到有几分神秘,忍不住多看了一眼,倒底是那个地方流出来的、分外鲜红。
  “哈哈哈,”大喉咙女人发出一阵震耳的笑声后宣布:“我知道哪个了。”
  “谁?”女人们都望着她问。
  “他!”大喉咙指着高渐离说:“你们看他脚底下……”女人们顺着大喉咙的手指看去,果然,凡是高渐离走过的脚印里,都有一团鲜红的血迹。
  “哈哈。”女人们爆发出笑声,但只笑出一半就噎回去了。
  男人们一个也没笑,都同情地望着高渐离。
  高渐离羞得脸通红,但却毫不在乎的又把桶挑上,向粪池走去。
  直到天黑工头叫收工,整个工地再没有一点笑声。
  晚上,高渐离在他住的草棚里的油灯下,轻轻地擦洗伤口,再用布包扎了。明天,他绝不退缩。
  第二天清早,他打开篱笆门,惊喜地发现门口放满一地鞋子,有布鞋,有草鞋,有麻鞋,不下十双。虽然,他已是个快四十岁的汉子了,也忍不住热泪夺眶而出……
  挑粪固然又苦又累,但挖地也并不轻松。两手紧握锄把,挖一天下来,腰酸臂痛不说,那手指已变得僵硬,要张开,得用另一只手去掰。而且,手指竟变成了方形,麻得失去了知觉。手掌处,便是几个大血泡,多天以后,血泡没了,慢慢结成老茧。这时,才不觉痛了。
  高渐离看着自己一双手变得结实有力了,他欣喜不已:从此,我可以靠自己的双手找饭吃了。不觉中,他竟幻想起那种有薄田几亩,老牛一头,自耕自食,与世无争的清静无为的生活来了。
  有了这样的想法,他感到一阵轻松,好像在清泉中洗了一个痛快的澡,把满身的附属物和污秽洗了个干净。
  想当初,雄心勃勃,妄想仗三尺剑,行义天下。稍懂事后,才发觉自己实在可笑。群雄争霸,弱肉强食,区区一个高渐离,能有何为?转而学音乐,虽也得到不少乐趣,没想到竟成了嬴政专有的工具,想想实在窝囊。燕太子丹算是个顶天立地的汉子,重义轻利,铮铮铁骨,而最后竟死在自家人手里。平生大事难成,倒也罢了,连个人娶妻生子的小小意愿也被粉碎。由此想到眉娘,胸中不免又升起一阵愤怒。
  眼下,怎么就落得这般田地,无家可归,无国可投,衣不蔽体,食难果腹,终日劳累,还不时受到工头的喝叱和鞭打。昔年立下普救天下壮志的英雄,而今却等待英雄的搭救。是这世界太滑稽,还是自己太滑稽?高渐离一时还弄不明白。
  这日下工回来,喝了稀粥倒头便睡。一觉醒来,听有乐声传来,嘈嘈切切,如歌如泣。好久没有听到音乐了,他感到分外亲切。披衣起床,寻声找去,原来庄主客堂上有人击筑。显然,那筑声并不高明,但高渐离却听得心里发慌,手上发痒,怎么也忍不住了。便转身回到自己的草棚,解开包袱,取出收藏的筑来,忘了从此不再拔弄琴弦的誓言,将那筑弦调好音,就纯熟流畅地敲起来。敲得兴起,竟忘乎所以引吭高歌唱道:
  
  筑声呛呛,
  歌声扬扬。
  时光易逝,
  两鬓己霜。
  筑声切切,
  歌声凄凄。
  人不我知,
  昔情依依。
  哀人世苍茫,
  叹世事无常。
  转瞬华衮服。
  却成田中郎。
  田中亦有乐,
  荣辱两相忘。
  皎皎一轮月,
  匀匀照四方。

  歌声筑声,悠悠传了开去,夜色中的山庄活跃了起来,人们纷纷朝高渐离的草棚聚集。客堂的筑声停下了,击筑的客人在庄主陪同下也来到草棚前。大家都静悄悄地听着,听到动情处,无不唏嘘流涕,赞叹不已。
  一曲唱罢,庄主即入棚内,向高渐离施礼,请他进客堂叙话。灯光下,庄主见高渐离相貌堂堂,仪表不凡。与之交谈,博闻多识,且彬彬有礼,举止有度,知非等闲之辈,忙取出上好衣帽请他换了,重新入座细谈。高渐离只说自己是一乐师,因战祸家破人亡,孤身一人,流离失所,在此栖身。庄主听了不疑,待为上宾,不离左右。从此,庄上歌声不绝于耳,一派平和安宁景象。
  庄主有一妹,因战乱误了青春,已二十好几仍待字闺中。她见高渐离气宇轩昂,人品端正,又精通音乐,便有竟托付终身。她把这个意思告之兄长,兄长亦觉得甚是般配,有意成全此事。一日,趁弹唱间隙,庄主用言语试探道:
  “乐师孤身一人,日子甚是清苦,弟有心为乐师作媒,娶一良家女子为妻,不知乐师意下如何?”
  高渐离听了,长长叹口气,未作回答,只是抚琴叹道:
  
  暮秋之木,
  其叶焦焦。
  零丁孤雁,
  其声啕啕。
  身如槁木兮,
  心如死灰。
  愿来世之重铸兮,
  叹今生之飘摇。

  庄主听了,明白了他的心迹,也叹了一口气,不再往下讲。
  平静的日子并没有过多久,因秦王用相国李斯建议,在全国清查人口,建立户籍,高渐离隐匿不住。很快,发现一个会击筑唱歌乐师的信息传到秦王耳朵里,他立即下令:把他押到咸阳来。
  这时的高渐离反倒胆大了,他觉得一切似乎都是天意的安排。周朝分封诸侯,初时尚稳定,然不久便各自为政,各行其是。为了称霸,兵革不休,天下大乱,百姓遭殃。现在看来,秦国力量强盛,诸侯各国渐渐被征服。一旦天下归秦,嬴政为图长久之计,当会改弦更张,不再滥杀无辜,虐害百姓,也是天下苍生之大幸。待天下太平,自己做个无所作为的小百姓也很不错。只是荆轲、太子丹,还有眉娘,你们死得也太冤。不是我不义,实在是天意难违哟……
  押送高渐离的车离咸阳越近,他越想得多。当他远远看到咸阳那高大宏伟的王宫殿宇时,一个女人的影子突然出现在他的眼前。
  他实在好久没想到她了,但并未遗忘,他记得与她相处的那些愉快的每一个日子,那是他一生中最有趣味最有价值最难忘怀的时候。
  公主实在是个奇女子,奇就奇在她根本不像个公主,说话那么平易,那么谦和;性情那么温顺,那么灵巧。在她面前心情特别舒畅,为她演奏,没有丝毫奉命行事的感觉,而是全身心地投入。拨动每根琴弦,就像拨动她腿部的每根神经;敲击筑丝,恰如敲击她的经络穴位。对他唱的每支歌,就像阵阵鼓声,震动着她的心扉。眼看她的腿能动弹,能弯曲了,他们都沉入到成功的喜悦之中。
  然而他在咀嚼那些回忆时,又品尝出另一些难以言说的滋味,那是一种难以用语言说清的而又确实存在的滋味。他在回忆中搜寻着每一个细枝末节,每一个细枝末节都足以使他怦然心动,尤其是他在离别时最后与她四目相对的那一瞬,就是现在想起都觉得好像一道闪电在眼前一亮。那圆圆的脸恰如一轮初升的满月,那一头秀发恰如烘托圆月的云彩。两弯黑黑的眉毛下,如星星般闪耀着的一双亮晶晶的眼睛,清彻透明,又深不见底;热情天真,却略带羞涩……
  想到这里,高渐离只感到自己心跳加剧,但他压制着自己,斥责着自己,甚至用拳头重重地捶击着自己,他要让自己清醒过来。
  清醒过来的高渐离在殿上叩见了秦王。秦王捋着自己棕须般的胡鬚,哈哈大笑道:
  “高渐离,久违了。你不辞而别去了燕国,而且据说荆轲来行刺寡人时你还击筑唱歌为他壮行。仅凭这些,就是死罪。不过,念你我是总角之交,且于我有救命之功,饶你不死,仍然留在宫中把华阳公主的腿病治好,把宫中的乐队训练好。另外,寡人头晕病虽已痊愈,但心痛病不时要犯,你要为我精心医治。你虽是死罪之人,寡人念及以往,也不苛刻于你,望你小心自重,戴罪立功……”
  跪在阶下的高渐离说了声“谢大王”,便被太监带到他原先的官廷乐队住处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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